数百位亲友聚集在新瓦(Nova)节庆举行的广场,该地曾是近年暴力浪潮中最大规模屠杀的发生处……

十一月被视为爱国之月,实至名归。1821年11月10日,英勇的圣塔斯市(Villa De Los Santos)成为第一次独立宣言的发表地;十八天后的11月28日,我们自愿切断与西班牙的殖民羁绊,并将命运与当时所称的「大哥伦比亚」(Gran Colombia)紧密相连。仿佛这还不够,1903年11月3日我们脱离哥伦比亚,成立独立主权国家。然而事情尚未到此为止。在一年中倒数第二个月发生的历史纪念日里,有一项几乎被人遗忘的纪念,不幸的是它竟与国际盗贼行为同日——六十三年后,约翰·海(John Hay)与菲利普·布纳瓦里亚(Philippe Bunau Varilla)公然强加给我们这份灾难般的《地峡运河协定》(Convenio del Canal Ístmico),而我国当代世代正为废除该协定而奋斗。当然无需多言,我们指的是1840年11月18日,亦即巴拿马的第三次分离行动。

该历史事件的前例可追溯至上世纪新格拉纳达(Nueva Granada)领土内频繁发生的内战之一。

这场战争起初在帕斯托(Pasto)爆发,源于一名神父领导的武装叛乱,起因是多项废除现有小型修道院的立法行为。但基于不便在此详述的原因,该叛乱逐渐蔓延,最终演变为真正的内战;叛军高举联邦旗帜,对抗政府过度集权。受此事态影响,地峡居民的分离主义情怀日益强烈。1840年11月18日,民众议会于政府大厦召开,宣布终止依据1832年新格拉纳达宪法所承担的义务,并将巴拿马建构成主权国家,命名为「地峡国」(Estado del Istmo)。汤玛士·埃雷拉上校(Tomás Herrera)在会上获选为国家最高领袖,卡洛斯·德·伊卡萨博士(Carlos de Ycaza)任副总统。

1841年3月1日,选举在高度和谐的氛围中完成,制宪会议随即成立。十九天后,依埃雷拉请求发布的《国家根本法》(Ley Fundamental del Estado)中明确记载:若新格拉纳达采行联邦制且符合地峡利益,地峡将成为联邦中的一个州。另条款更规定,无论何种情况,地峡绝不于中央集权体制下重新并入新格拉纳达。1841年6月7日,制宪会议颁布首部共和国宪法,隔日公布施行;汤玛士·埃雷拉上校当选为自由地峡国(Estado Libre del Istmo)宪法总统,全票通过。新共和国迎来和平、秩序与进步的时期。埃雷拉任内展现正直、智慧与公民精神,深受人民爱戴。巴拿马亦与哥斯大黎加签署友好与商业协定,该协定第一条明定邻国承认地峡独立。

然而显而易见,波哥大政府不会默然接受「叛乱省份」的离去。实际上,若政府以血火严厉镇压国内其他地区的联邦旗帜支持者,地峡分离主义者预期将面临相同待遇;他们不仅公开声明除非新格拉纳达采纳联邦制度否则绝不回归,更切断了与之既有的法律与政治关系。因此埃雷拉开始准备防务,虽然革命军在新格拉纳达内战中取得胜利可能对他有利,但他仍维持严格的中立立场。

内战以中央政府胜利告终。南方军队总司令托马斯·西普里亚诺·德·莫斯基拉将军(Tomás Cipriano de Mosquera)随即奉命将地峡重新并入新格拉纳达。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