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阻止你接受?那就接受吧!究竟有什么问题?他们只是在演一出戏,想看你们如何制造一场阴谋论的宣传。」这是总统约瑟·劳尔·穆利诺(José Raúl Mulino)所言。

总统将第546号法案退回首长国民议会,未经签署,该法案拟修正1946年第47号《教育有机法》(Ley Orgánica de Educación),规范教科书重复使用之相关事项。

此项倡议由无党籍议员贝萨拉伊·理查兹(Betsarai Richards)提出,其为「我们前进」(Vamos)党团成员,但执行部门仅就三项条文提出部分异议。

穆利诺于9月29日致信国民议长雪莉·卡斯塔涅达斯(Shirley Castañedas),阐明异议理由,主要基于违宪与不便由两方面。

政府的主要疑虑指向第546号法案第5条。

该条款规定,公立与私立学校必须专心致力于教育服务的提供,并明确指出教科书、文具与制服的采购应在校外进行。此外,也禁止在校内从事商品或服务之商业活动。

然而,穆利诺指出,此规定若适用私立学校,将因抵触宪法有关教学自由、经济活动行使及自由竞争之条款而属违宪。总统引用宪法第94、282、295及298条作为异议依据。

他在信中强调,私立学校属于私人经济活动之一环。因此,尽管国家可就教育服务订定规则,但规制不得演变为对民间合法经济活动的全面禁止。

穆利诺总结认为,第5条限制受宪法认可之经济活动,故以违宪为由予以异议。

第二项疑虑针对法案第3条,该条修改《教育有机法》第353-B条。

提案规定经教育部核准之教科书效力为五年,并主张若其结构、编排或内容无重大变更,学校应允许并促进重复使用,借此避免学生因学术内容未变仍需购买新书。

但政府认为,该规范并未界定何谓「重大变更」,亦未明确定义谁有权判定是否具此性质,或缺乏具体标准判断是否应维持旧版或使用新版。

穆利诺对「相同学术内容」的表述也有类似疑虑,因法案未说明应由谁来判定两版本是否符合此条件。执行部门认为,这些漏洞可能在实务适用时引发不同诠释。

基于此,总统以「不便」而非「违宪」为由异议第3条。

第三项异议针对第6条,该条新增《教育有机法》第354-H条。

规定明定数位教育平台地位从属于先前经教育部核准的印刷教材,且使用为自愿性质,不得将其纳入接受教育服务的条件或门槛。

穆利诺认为,以法律形式强制规定数位资源与印刷教材之间的从属关系,可能产生不便,因各校教学模式各有不同;部分学校重视印刷材料,其他则偏重数位工具。

据信函内容,穆利诺主张固定数位平台仅能作为印刷教材的辅助,将限制各教育机构依自身特性灵活配置资源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