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银行监管局(SBP)局长梅尔顿·阿雍·旺(Milton Ayón Wong)日前表示,经济实质法(Ley de Sustancia Económica)的实施对巴拿马国际声誉的提升具有策略性意义,也有助于该国 eventual 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CDE)的歧视性名单中脱离。
在评估新法规框架及其近期颁布的执行细则后,巴拿马银行监管局局长强调,尽管立法要求各经济参与者有一段适应期,但整体而言对金融市场极为有利。
「我认为这是积极的一步,有助于我们 eventually 退出OCDE的税收天堂名单,」阿雍·旺评论道。
他补充表示:「我们知道这是新事物,法规刚出台,还需要时间消化,但这对于 eventually 摆脱歧视性名单而言,对国家来说绝对是积极的进展。」
关于银行在这一新监管框架中的角色,监管局局长澄清,法规并未对国内金融机构施加重大的营运负担或直接承诺。
据其解释,合规责任主要落在纳税人及企业身上,这些实体必须证明其在境内的业务活动存在且具备适当性。
「银行没有太大负担,基本上银行在这方面受到的影响很小,」阿雍·旺明确指出,并补充说要求会针对特定客户类型:「某些银行客户显然需要更好地支撑他们的营运。」
通过在官方公报(Gaceta Oficial)发布的第32号行政令(Decreto Ejecutivo Nº 32),对《税法典》(Código Fiscal)第四册第一编第二章关于特定外国来源被动收入经济实质规则进行了规范。
该法规旨在落实2026年5月28日第526号法律(Ley 526)的规定,为在该国营运的跨国实体提供法律确定性。
该法令规定,经济与财政部(MEF)将是负责管理、监督和验证经济实质条件符合情况的主管机关。
这项措施旨在确保设籍巴拿马的跨国实体拥有真实且可验证的营运,避免仅以产生被动收入为目的、在境内却无实质活动的空壳结构。
该法规适用于在巴拿马设立或设籍、属于跨国集团成员、并获得外国来源被动收入(如股息、利息、版权费或来自无形资产的收入)的实体,也包括专门从事持有股权或房地产的实体。
专家强调,这项措施强化了巴拿马的国际声誉并开拓新的投资机遇,但也带来实施与适应上的挑战。
德勤巴拿马(Deloitte Panamá)首席合伙人路易斯·爱德华多·奥坎多(Luis Eduardo Ocando)强调,该法标志著territorial所得税制度的演进。他解释,现在接收被动收入的企业必须在境内拥有实体存在,包括办公室和本地董事会。
「这部法律不会吓跑投资,反而会吸引更多投资进入巴拿马。巴拿马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各种法律架构将会卖得更多,」奥坎多说,并援引乌拉圭、香港和新加坡等国的案例,指出这些地区在采取类似措施后都提升了吸引力。
跨国企业总部协会(Cámara de Sedes de Empresas Multinacionales)会长东尼·罗尔丹(Tony Roldán)也认同该法对改善国家声誉和吸引外资至关重要。「这项立法将使更多企业将巴拿马视为投资目标,从而让国家获得更优越的position、更多投资和强化的制度环境,」他确认道。
罗尔丹回忆说,跨国企业总部特别制度(Régimen Especial de Sedes de Empresas Multinacionales,简称SEM)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多国企业制度,在巴拿马的经济版图中扮演著关键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