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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2027年預算,公共採購例外條款最高達1百萬美元

巴拿馬國民議會(Asamblea Nacional)在二讀中通過第644號法律草案,該草案確立了2027 fiscal年度(財政年度)的國家總預算,金額為351.117億美元。

討論過程因第370條修正案引發爭議,該修正案擴大了獲准在特殊條件下僱用特定技術服務、備件和設備的公共機構名單,且無需適用《2006年第22號公共採購法》(Ley 22 de 2006, de Contrataciones Públicas)的常規程序。

該提案由革命民主黨(Partido Revolucionario Democrático,PRD)議員本尼西奧·羅賓遜(Benicio Robinson)、「實現目標」(Realizando Metas,RM)議員路易斯·愛德華多·卡馬喬(Luis Eduardo Camacho),以及民主變革黨(Cambio Democrático,CD)議員曼努埃爾·科恩(Manuel Cohen)提出,引發對該採購機制擴展所伴隨監管措施的質疑。

該修改規定,當出現突發或緊急情況,或存在經充分論證的公共利益狀況且需優先處理時,可進行金額低於1百萬美元的採購。

提案涵蓋的機構包括巴拿馬地鐵公司(Metro de Panamá, S.A.)及其子公司;國家自來水與下水道研究所(Instituto de Acueductos y Alcantarillados Nacionales,Idaan);電力傳輸公司(Empresa de Transmisión Eléctrica, S.A.,Etesa);城市與住宅清潔管理局(Autoridad de Aseo Urbano y Domiciliario);以及托庫梅恩國際機場(Aeropuerto Internacional de Tocumen)。

名單還納入特定公共機構,其中包括教育部(Educación)、公共工程與政府部(Obras Públicas y Gobierno),前提是其處理與人口權利相關的普遍利益事項,且符合提案文本規定的條件。

查普曼承諾嚴格監督

公共採購法的例外條款擴大引發外界關注:在更多機構得以適用此機制的背景下,如何確保國家資金的透明度與監督。

議會表決通過二讀後,經濟與財政部長(Ministro de Economía y Finanzas)斐利佩·查普曼(Felipe Chapman)表示,將援引法律賦予的權力監督公共資金的使用。

查普曼強調:「請放心,本部長將竭盡法律所賦予的權限,實施嚴格監督。請勿對此事有絲毫疑慮。」

經濟與財政部長同時澄清,該提案並非由其部門發起。

「提案並非我們提出的,我將捍衛公民的資金。這是我的承諾。」他強調。

查普曼表示,其職責在於確保公共資金獲得妥善管理。「我為所有巴拿馬人服務,請他們放心,我將確保資金得到適當、負責任且透明的管理。」

部長發表上述言論之際,外界正就公共採購例外條款的範圍,以及常規採購程序與監督機制展開辯論。

採購受特殊條件約束

修改文本規定,援引例外條款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1百萬巴波亞(balboas)。同時規定,該上限不得按供應商或技術服務類型累計,且機構不得將契約拆分。

為適用此機制,每家企業或公共機構須編制涵蓋措施範圍內的技術服務、備件與設備清單,並訂定特殊採購規章。

此項規章須經共和國審計長公署(Contraloría General de la República)批准,並於官方公報(Gaceta Oficial)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