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項倡議維持法官的控制權,以及受害者與被告雙方的訴訟保障。

巴拿馬國民議會政府、司法與憲法委員會(Comisión de Gobierno, Justicia y Asuntos Constitucionales)在一讀中通過一項提案,旨在擴大和解機制的適用範圍,使刑事程序得以在口頭審判開始前終結,以期加速司法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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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草案由國會議員 Luis Eduardo Camacho 提出,擬對《刑事訴訟法典》(Código Procesal Penal)相關條文進行修改,消除阻碍在訴訟超過特定階段後仍可援引協商解決機制的限制。根據該倡議,此類和解最遲可於開庭辯論(debate)宣告開庭前使用。

Camacho 表示,此次修法並非要削減受害者的權利,而是促進更迅速、更有效的司法,同時兼顧受害者應獲得的補償。他也澄清,提案並未創設新的法律制度,亦未變更適用此類機制的既定要件。

該倡議維持法官的監督權,以及受害者與被告雙方的訴訟保障,並考量公權力在刑事追訴中的公共利益。該委員會由議員 Benicio Robinson 擔任主席。

會議期間,委員會亦成立小組委員會,針對議员 Jairo Salazar 提出的第 740 號法案草案(proyecto de ley 740)進行審查並尋求共識。該草案擬對未成年人民事責任相關立法進行修改,並包含涉及 12 歲以下未成年人犯下危害生命罪行的相關條款。

此外,委員們亦通過有關第 594 號法案草案(proyecto de ley 594)異議報告。該草案擬對 1984 年第 49 號法律之單行文本(Texto Único de la Ley 49 de 1984)進行修改,該法律通過時採行了國民議會內部組織章程(Reglamento Orgánico del Régimen Interno de la Asamblea Nac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