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這些倡議,Panamá(巴拿馬)致力於強化其司法體系及國際法律合作機制。

Consejo de Gabinete(內閣會議)已通過三項法案,使 Panamá(巴拿馬)得以批准旨在強化民商事司法合作、便利境外取證,並改善贍養費追討機制的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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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項法案(37-26、38-26 及 39-26)均與 Conferencia de La Haya de Derecho Internacional Privado(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於 2007 年、1970 年及 1965 年分別通過的相關公約有關。

其中一項公約旨在透過各國主管機關合作及相互承認與執行司法裁判,便利對兒童及其他家庭成員的跨境贍養費追討。批准該公約旨在強化對兒童權益的保障,並確保符合未成年人最佳利益。

另一項公約規範了民商事領域境外取證的程序,旨在減少不同司法體系間的障礙,並加快需赴境外進行司法協助的訴訟程序。該措施亦旨在為涉及國際要素的案件提供更完善的法律安全保障。

第三項公約則規範了境外司法文書及司法外文書的送達與轉交程序,透過統一的機制讓相關文件能更有效率且安全地傳輸。

透過上述倡議,Panamá(巴拿馬)旨在強化其司法體系與國際法律合作機制,特別是在該國擁有龐大商業、金融與物流活動的背景下,相關案件常牽涉不同管轄區域,更顯強化合作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