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前司法選舉法庭(Tribunal Electoral)法官威廉·馬爾克斯·阿馬多(Guillermo Márquez Amado)質疑對《選舉法》的改革程序,並警告稱國會議員可能會根據其自身政治利益修改司法選舉法庭提出的提案。
在本週日參加Telemetro Reporta電台節目《 Debate Abierto 》(開放辯論)時,馬爾克斯·阿馬多(Márquez Amado)表示,歷史上選舉改革法案雖經公眾討論後提交國民議會,但最終往往遭到議員們的修改。
他解釋說,由於立法者大多隸屬各政黨,因此存在選舉規則被調整以favorecer提案通過者的風險。
「議員們更改規則,提出法案,然後根據自身利益加以調整,就像為他們量身定做的衣服一樣。」他表示。
馬爾克斯·阿馬多將司法選舉法庭起草的提案形容為「給小耶穌的一張小簡訊」,因為他認為該提案的內容在立法討論過程中可能被大幅改動。
面對這一情況,這位前法官提出巴拿馬也需探討憲法層面的變革。然而,他澄清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用全新憲法完全取代現行憲法。
「這個國家早已需要憲法變革」,他說,但他質疑那種把推動新憲法視作必須起草一份全新文件的觀點。
在馬爾克斯·阿馬多看來,國家結構的若干基本層面不應被變動,其中包括關於巴拿馬國籍的規定、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共和國總審計長(Contraloría General de la República)的職權,以及總統選舉制度。
與此同時,這位前法官支持對憲法進行局部修改,以提升國家機構的運作效能。
馬爾克斯·阿馬多認為有必要處理的改革之一,是國會議員的選舉方式。在他看來,現行制度導致代表過度聚焦於地方選區,而非國家整體利益。
「我們必須改變選舉國會議員的方式,他們自誕生以來就是政治體制的『癌症』,」他直言不諱地表示,質疑這些代表主要向其社區和選區負責,而非以國家利益為優先。
關於 éventuelle 制憲大會(Asamblea Constituyente),馬爾克斯·阿馬多也提出了一項區別:一種是擁有全面修改權限的制憲大會,另一種則是專門針對憲法特定方面進行審查的過程。
他承認,事先界定哪些議題可以或不可修改,可能會與「原生制憲權」(Constituyente Originaria)的概念產生矛盾,但他仍堅持必須明確國家追求的是何種憲法轉型。
馬爾克斯·阿馬多認為,2027年應是此類改革辯論的重要時機,因為該年被視為廣泛討論巴拿馬政治體系所需變革的適當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