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電與電壓不穩恐讓配電公司付出沉重代價!因供電不良導致家用電器或設備受損的用戶,可能獲得直接賠償,而企業則將面臨更嚴格的監管、罰款與義務。

為讓配電公司無處遁形,總統府部長胡安·卡洛斯·奧里亞克(Juan Carlos Orillac)向國民議會提出第10-26號法律草案(Proyecto de Ley 10-26),旨在加強消費者保護,遏制供電品質惡化。

該草案修訂了1997年第6號法律,出台背景是用戶對頻繁停電、供電中斷及電壓過低等問題的持續投訴,這些問題往往導致設備和家電損壞。

該草案最嚴厲的條款之一是確保對配電公司開出的罰款能夠有效徵收,且相關資金可直接惠及受影響的客戶。

此外,草案還規定縮短處理投訴的時限,若配電公司未遵守品質規範,用戶可獲得信貸補償,並加強監管機構的監督力度。

該提案同時旨在為供電部門引入更多競爭鋪路,因配電特許經營權預計於2028年重新招標。

草案還規定擴大偏遠及難以進入社區的用電覆蓋範圍,透過提高配電企業在農村 electrification 辦公室(Oficina de Electrificación Rural)工作中的參與度來實現這一目標。

第10-26號法律草案已於6月16日經內閣會議(Consejo de Gabinete)批准。在提案發表期間,奧里亞克由能源秘書羅德里戈·羅德里格斯(Rodrigo Rodríguez)及內閣辦公室埃克多·拉索(Edgardo Lasso)陪同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