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最高法院(CSJ)確認了2025年10月9日由巴拿馬第一司法區第一高等法院作出的裁決,該裁決駁回了反貪腐檢察部門針對保證法官Luis Ceballos一項決定所提出的憲法權利保護訴訟,該決定涉及對前共和國審計署官員Odila Castillo進行的刑事程序。
反貪腐檢察部門提出憲法權利保護訴訟的主要目的,是推翻保證法官Ceballos於2025年6月24日作出的裁判,該裁判下令對涉嫌從事危害公共管理及經濟秩序犯罪的Odila Castillo和Judith Guardia進行正式訊問。
保證法官的決定基於以下理由:被告尚未被正式起訴,且檢察部門仍處於調查階段,因此有必要聽取二人陳述並允許其提供有利證據,以保障其辯護權。然而,檢察部門(MP)將法官的行為定性為「越權」。
高等法院綜合雙方論點後,裁定不予受理反貪腐檢察部門第一調查與審判公職犯罪科所提出的憲法權利保護訴訟,最高法院隨後採納了相同見解。
最高法院強調,當法官下令接收訊問時,並非在「進行調查」或接管控方職責,而是在保護一項基本權利——根據裁定,該權利正因檢察部門的不作為而遭受侵犯。
最高法院全體會議解釋稱:「保證法官的所作所為確保了檢察部門保持在憲法與法律框架內,保障調查的客觀性與程序的公平性。」
最高法院同時重申,被上訴的裁決符合法律規定,因為保證法官的下達的命令構成一項合法且符合憲法的憲法控制措施。
最高法院進一步指出,「本案中的法官並未篡奪檢方的職能;相反,是要求其依法行事,以避免未來因侵犯辯護權與程序平等原則而導致無效」,上述原則已明文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19條。
最高法院重申,法官的職責在於防止可能危及程序效力的專斷行為。因此,法院表示其裁決「只是恢復了檢察部門忽視的客觀性原則的實質效力」。
此外,法院澄清,此項裁決並非指示檢察部門應詢問何種問題,亦不決定該舉措的证明價值。其目的在於確保程序正當進行,因為被告被聽取的權利「並非檢察部門的自由裁量行為,而是憲法命令」。
最後,法院明確指出,檢察部門有義務使其行動符合客觀標準,同時調查對被告不利及有利的事實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