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從支持採納全球最低稅率,轉變為現時凍結其實施。加入支持由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cde,下稱經合組織)與二十國集團(G20)推動之倡議迄今逾六年後,巴拿馬政府已不再考慮推進對大型跨國企業徵收15%稅率。
在勞倫西諾·科爾蒂霍(Laurentino Cortizo)總統執政期間,對年交易額超過7.5億歐元(按當前參考匯率換算約8.712億美元)的跨國企業徵收15%最低稅率,一度似成真。彼時,工商部(MICI)、國家稅務局(DGI)及跨國企業駐地商會(CASEM)之間已進行一系列技術會議。
然而,隨著何塞·勞爾·穆利諾(José Raúl Mulino)上任,局勢出現劇變,巴拿馬現已決定就該措施實施拉開距離。
經濟與財政部(MEF)部長費利佩·查普曼(Felipe Chapman)向本社解釋,一切源於地緣政治與全球因素,此議題已大幅降低其關注度。
「我不確定它是否會成為全球議程中的重要議題。我們目前並未列入計劃,因為眼下它已不再屬於國際辯論與論壇的一部分。」查普曼明確表示。
跨國企業駐地商會(CASEM)會長東尼·羅爾丹(Tony Roldán)重申,巴拿馬是否採納全球最低稅率應視為國家層面的決策,必須在推進實施前,進行基於利弊得失的技術與科學分析。
「是否採納全球最低稅率,確實是國家的決定。我們建議相關部門對利弊進行深入分析,再據此作出最適當的決策。」羅爾丹指出。
羅爾丹承認,該措施可能為巴拿馬帶來額外收入機遇,但他同時強調實施並非易事。「這需要一系列行政、立法和營運層面的變動,所有因素均需評估並權衡利弊,方能判定是否真正符合國家利益。」他解釋道。
他回憶,經濟與財政部(MEF)已與私營部門舉行技術會議,並請求世界銀行協助進行影響評估研究。
「複雜性極高,因為所需數據並非隨手可取或易於取得。但我們認為分析必須進行,否則將錯失為國家爭取額外收入的機會。」這位商界領袖透露,他期望有關全球最低稅率的對話並未徹底終止,有望在2027年重新展開。
自2021年起,經合組織(Ocde)便在「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框架下與各國展開談判。直到2026年1月,經合組織旗下147個成員國及管轄區才正式批准實施。
該方案分兩「支柱」,旨在確保大型跨國企業在其營運所在國繳納稅款,即使該國並無其總部。若企業來源國未徵收此稅,企業有業務活動的管轄區亦可代為徵收。
遵守該法規的動力在歐盟成員國(德國、法國、西班牙、意大利、荷蘭等)以及日本、韓國、澳洲、新加坡和香港等國家和地區更強,此等地區已採納或計劃實施本地相關法規。
然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的局勢則各不相同。例如巴西和烏拉圭已決定實施,而多明尼加共和國、墨西哥及其他國家仍在評估和分析實施所需法律改革的必要性。
此外,當議題因豁免美國跨國企業而引發爭議——此乃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政府施加壓力的結果。
因此,經合組織147個成員國及管轄區在一份名稱為「並列方案」(Side-by-Side Package)的協議下批准該計劃,其目標是讓美國稅務體系與經合組織稅務體系共存,即「並行運作」,互不干擾。 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相關報道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