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海事管理局(AMP)正式確認廢除第J.D. 012-2026號決議,該決議曾將涉及特許權、營運許可及海事法規違章調查之行政案卷資訊,列為十年限制查閱範圍。

此項決定已載明於第J.D. 073-2026號決議,並於本週五刊載於《官方數位公報》(Gaceta Oficial Digital)第30605 C期。

該初始措施於2026年3月5日獲批准,限制查閱港務與輔助海事工業總局所處理之技術、行政及法律文件。根據AMP說明,限制目的在保護國家利益,因部分資訊涉及對巴拿馬進行之司法程序,以及具工業或商業價值之機密資料。然而,董事會於2026年9月1日召開特別會議重新審視後,決定予以撤銷。

在新決議之說明理由中,AMP指出,根據2002年1月22日第6號法律,公共機構有義務公布其運作及活動資訊,僅限於經正式宣告機密之案件除外。

此外,決議援引最高法院關於「資料庇護權」(hábeas data)之判例,明確規定:以「限制查閱」為由拒絕提供資訊時,必須事先作出具體且具依據之聲明。

董事會最終認定,第J.D. 012-2026號決議與透明度及公眾獲取資訊之原則不符。

因此,決議予以廢除,「旨在維持該機構案卷及檔案中之資訊.access,至今仍依安全與透明原則處理」,文件記載如此。

此決定意味著港務與輔助海事工業總局所處理之行政案卷,將恢復依照2002年第6號法律所訂定之查閱條件,包含依法受理資訊申請之義務,惟屬法律、工業或商業機密者除外。

董事會主席胡安·卡洛斯·奧里拉克·U.(Juan Carlos Orillac U.)與AMP行政長官路易斯·A.羅克貝特·V.(Luis A. Roquebert V.)共同簽署決議,自《官方公報》刊載之日起立即生效。

文件中亦援引1998年第7號法令(設立AMP之法令)、1996年第35號法律(工業與商業資訊保護法),以及2008年第56號法律(組織法)作為法律依據。